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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伊戈尔: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2022-12-02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2-120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伊戈尔”)于 2022 年 12

月 0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

关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02 日完成了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

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向 9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41.50 万股。经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518F0019

号)验证确认,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298,905,455 元增加至 299,320,455 元,股

本由人民币 298,905,455 元增加至 299,320,455 元。同时,董事会成员人数拟从 6

名调整为 5 名,其中非独立董事 3 人,独立董事 2 人,拟增设 1 名副董事长职位。

    根据上述变化调整事项,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

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修订对照表。同时董事会授权

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及备案等手续。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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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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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9,890.5455 万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9,932.0455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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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9,890.5455 万股,公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9,932.0455 万股,公司发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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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发行的股份全部为普通股。                      股份全部为普通股。
       第六十八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       第六十八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
       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      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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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
                                                       事主持。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6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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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人。                                          3 名,独立董事 2 名,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董事长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
 5     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
                                                       生。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       第一百一十三条 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
       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      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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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职务。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
                                                       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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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十二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     第三十二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
       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    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
       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 董事主持。
       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
       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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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    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使股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
       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    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
       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    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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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条 董事会组织机构                          第二条 董事会组织机构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 6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董事会。董事会下设    成,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董事会下设董事会
       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       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
       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
       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     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     董事履行职务。
       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 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
 1     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 保管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     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 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
       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 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
       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
       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 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委员会的运作。                                 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
                                                      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
                                                      的运作。
       第七条 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第七条 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
 2     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 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
       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
                                                      董事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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