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戈尔: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2-02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在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
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查阅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换届的董
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
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
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提名肖俊承先生、王一龙先生、刘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啜公明先生、孙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我们同意独立董事候选人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与
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的非独立董事一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继续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
及子公司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继续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短期理财产品,包括购买银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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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但不包括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
资、期货投资等风险投资品种。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围绕公司及子公司
的业务进行的,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而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
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及子公
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
大幅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继续使用
自有资金开展总额不超过 7,500 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独立董事:马文杰、啜公明
二○二二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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