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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伊戈尔: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3-03-10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伊戈尔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戈尔”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
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28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
票 39,257,125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2.2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79,329,496.25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1,015,280.32 元(不含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68,314,215.93 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已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
告》(容诚验字[2020]518Z0037 号)验证确认。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
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及实施主体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2月28日,公司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共计38,826.10万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9,053.14万元。募资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

   1     光伏发电并网设备智能制造项目                38,552.95          30,547.63

   2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8,278.47           8,278.47

                     合计                            46,831.42          38,826.10


    三、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2022年8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前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已全
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6日披露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归还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编号:2023-017)。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在有序进行,根据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和
资金安排,预计募投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性闲置。目前,公司正处于业
务发展扩张阶段,对资金的需求量较大。在确保募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前提下,公
司计划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缓解公司流动资金
需求压力,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经营效益。假设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额度全额
使用,并相应减少公司银行借款,按2023年2月20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3.65%测算,预计6个月可节省财务费用不超过164.25万元。
    (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在未来6个月内会有部分募集资金暂时
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
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9,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三)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
正常进行的措施
    公司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
限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
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公司不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后,公司将按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募投项
目建设加速,导致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留存的募集资金无
法满足募投项目建设需求,则公司将该部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以满足募投项目资金使用需求。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基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
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9,000万元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该
资金仅限使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到期前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及时
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
    (二)监事会审议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且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
实施,使用不超过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
用不超过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其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财务费用,不影响募投项
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9,000万元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
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伊戈尔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日常生产经营,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
准之日起6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继续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
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
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保荐机构
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
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 新          杨 文 超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