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戈尔: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3-30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
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相关议案,
在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客观、公证的判断立
场,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
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
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时在 2022 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具备良好
的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公司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能够公允的发表
审计专业意见。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
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事
项定价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的
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相关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独立
性,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独立董事一致
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啜公明、孙阳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