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伊戈尔: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3-30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
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相关议案,
在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客观、公证的判断立
场,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建立了一整套较为健全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各项内部控
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也符合公司目前生产经
营情况的需要。报告期内,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各
项重点活动能严格按照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未发现有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等相关指引的情形发生。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真实反映公司内
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二、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综合考
虑了企业发展阶段、中长期发展因素,利于公司的稳健经营,利于维护股东的长
远利益,并兼顾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
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
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

                                    1/4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 2023 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
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发展水平而确定的,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有
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审查,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
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3 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五、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编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
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
实、准确、完整,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六、关于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事
项定价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本次关
联交易预计,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
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事项。

    七、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独立意见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

                                    2/4
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以及回购总金额合法、有效,不会
影响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
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影响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
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独立
意见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注销期
权的原因、数量的合法、有效,不会影响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影响股东利益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九、关于 2023 年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
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有助于满足公司经营发
展中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本次涉及的关联方担保事项为公司实际
控制人肖俊承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
保,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本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 2023 年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
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对 6 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的相
互担保是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及
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要。被担保对象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
截至目前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本次
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对外担
保的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

                                    3/4
保的决策、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
公司对 6 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并同意将该
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因业务发展需要而开展票据池业
务可以将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的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
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其次,票据池业务属于低风险业务,公司已建立良好的风
控措施,开展的票据池业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开展票
据池业务。

   十二、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十三、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基于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对 4 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
保以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实际担保
余额为人民币 7,900 万元,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形成的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
币 0 万元(涉及的外币款项担保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本月第一个工作日的人民
币汇率中间价进行折算)。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
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啜公明、孙阳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