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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伊戈尔: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3-04-20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3-047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伊戈尔”)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中 4 名激励对象因已离职或即将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
司董事会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中 8 名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中 1 名激励对象因 2022 年度个
人层面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其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
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9.45 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部分限制性
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公司总股本将由 301,946,455 股变更为 301,651,955 股,
注册资本将由 301,946,455 元减少至 301,651,955 元。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
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的债权证明文件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
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
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同时按照法定程序
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


                                    1/2
   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方式如下:
   1、申报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环镇东路 4 号伊戈尔证券部
   2、联系人:劳金山
   3、联系电话:0757-86256898
   4、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
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
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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