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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川智慧: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12-12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拟审

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向福建港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

见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仓储业务的规模化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次关联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

文件的相关要求,同意将《关于向福建港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高香林   巢志雄   肖治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