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19-009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不存在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 式进行。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 年 1 月 24 日下午 14:50 开始,会期 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 年 1 月 23 日至 2019 年 1 月 24 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1 月 24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1 月 23 日 15:00 至 2019 年 1 月 24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 1/7 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立沙岛淡水河口南岸三江公 司行政楼公司会议室 网络投票平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林海川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59,369,1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 股份 243,298,220 股的 65.503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8 人,代表有表决 权 的 股 份 总 数 为 159,367,020 股 ,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总 股 份 243,298,220 股的 65.5027%。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2 人,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为 2,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243,298,220 股的 0.0009%。 2/7 4、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 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赞成 159,367,02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99.9987%;反对 2,1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13%;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 26,613,9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21%;反对 2,1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79%;弃权 0 股,占参加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 赞成 159,369,02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99.9999%;反对 1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 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3/7 赞成 26,615,9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96%;反对 1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 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4%;弃权 0 股,占参加本 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赞成 159,367,02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99.9987%;反对 2,1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13%;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 26,613,9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21%;反对 2,1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79%;弃权 0 股,占参加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赞成 159,367,02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99.9987%;反对 2,1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13%;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 26,613,9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 4/7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21%;反对 2,1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79%;弃权 0 股,占参加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赞成 159,367,02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99.9987%;反对 2,1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13%;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 26,613,9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21%;反对 2,1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79%;弃权 0 股,占参加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 关事宜的议案》; 赞成 159,367,02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99.9987%;反对 2,1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 5/7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13%;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 26,613,9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21%;反对 2,1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79%;弃权 0 股,占参加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五、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的见证律师见证,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 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 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法 律 意 见 书 全 文 详 见 2019 年 1 月 25 日 的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6/7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25 日 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