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川智慧: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2-27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19-016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已于 2019 年 2 月 22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
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 2019 年 2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
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3 名。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对象及数量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
涉激励对象和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调整后的 65 名授予股票期权、8 名授予限制性股票激
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按照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激励对象和数量进行调整,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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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 1 名授予股票期权离职人员的激励对象资格,并减少 1 名授予股票
期权人员的股票期权份数,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100.0000 万份调整
为 98.5000 万份。
具体详见刊登在 2019 年 2 月 27 日《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 证 券 日 报 》 、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数量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7)。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经审慎核查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后,监事会认为:截至授予日,本次授予
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在职员工,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
持有或合计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
经核查,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
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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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
围,其作为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监事会同意以 2019 年 2 月 26 日为授予日,授予 65 名激励对象
合计 98.5000 万份股票期权,授予 8 名激励对象合计 50.0000 万股限
制性股票。
具体详见刊登在 2019 年 2 月 27 日《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 证 券 日 报 》 、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 年 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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