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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川智慧: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数量的公告2019-02-27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19-017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对象及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19 年 2 月 26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数量的议案》,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

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

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激

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

励对象名单核查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

                                 1/6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

法、有效。

   2、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

示,公示期为 2019 年 1 月 8 日至 2019 年 1 月 17 日。在公示期间,

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提出的异议。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8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说明及核查意见的议案》,并于 2019 年 1 月 19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说明及核查意见》。

    3、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4 日召开了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本次激励

计划的授予日等。

    4、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

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授予相关事项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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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激励计划调整情况

    鉴于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9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该离职人员已不再具备激励

对象资格,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由 66 人调整为 65 人;同时,公司

减少 1 名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份数。授予股票期权数

量由 100.0000 万份调整为 98.5000 万份。

   经调整后,授予的股票期权按照以下比例在各激励对象间进行分

配:
                                 获授的股票期   占本计划拟授予股   占本计划公告
 姓 名              职 位
                                 权数量(万份) 票期权总数的比例   日总股本比例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
                                   98.5000          100.00%          0.4049%
        员(共 65 人)
             合计                  98.5000          100.00%          0.4049%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未进行调整,按照以下比例在各激励对象间进

行分配:
                                 获授的限制性   占本计划拟授予限    占本计划公
 姓 名           职 位           股票数量(万   制性股票总数的比    告日总股本
                                     股)             例              比例
黄韵涛     高级副总经理,董事      12.0000           24.00%          0.0493%
             董事会秘书,
李军印                             12.0000           24.00%          0.0493%
           高级副总经理,董事
李小力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6.0000           12.00%          0.0247%
   核心管理人员(共 5 人)         20.0000           40.00%          0.0822%
             合计                  50.0000           100.00%         0.2055%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内容一致,不存在其他差异。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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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由于 1 名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该

离职人员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 65

人、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 8 人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2、公司取消 1 名授予股票期权离职人员的激励对象资格,并减

少 1 名授予股票期权人员的股票期权份数,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100.0000 万份调整为 98.5000 万份,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及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

    3、董事会本次对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激

励对象和数量的调整,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会影响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

况。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所涉激励对象和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调整后的 65 名授予股票期权、8 名授予限

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按照公司《2019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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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激励对象和数量进

行调整,取消 1 名授予股票期权离职人员的激励对象资格,并减少 1

名授予股票期权人员的股票期权份数,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100.0000

万份调整为 98.5000 万份。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本所经办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和授

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

法》和本次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授予的激励对

象不存在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不能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情

形,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满

足。”。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嘉坦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和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

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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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 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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