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 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川智慧”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规定要求,对宏川智慧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 慎核查,核查情况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320 号)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 6,083.00 万股,发行价为 人民币 8.53 元/股。截至 2018 年 3 月 21 日,公司共募集资金 51,887.99 万元,扣 除发行费用 4,109.75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7,778.24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验字[2018] 第 000161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8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专户摘要 金额 1、2018年募集资金净额 477,782,358.64 2、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457,322,670.28 (1)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83,955,591.24 1 (2)本期投入项目资金 273,367,079.04 3、募集资金的增加 1,515,841.44 (1)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256,982.00 (2)理财产品收益 1,258,859.44 4、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21,975,529.8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了《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 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虎门支 8114801013400209888 募集资金专户 - 行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朗支行 590003601007166 募集资金专户 - 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松 940101230900002195 募集资金专户 3,291,465.26 山湖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八卦岭 337050100100291982 募集资金专户 18,684,064.54 支行 合计 - 21,975,529.80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26.19 万元(其中 2018 年 度利息收入 26.19 万元),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理财收益 125.89 万元(其中 2018 年度投资收益 125.89 万元),已扣除手续费 0.50 万元(其中 2018 年度手续费 0.50 万元)。 三、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 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本年度 投入募 募集资金总额 477,782,358.64 457,322,670.28 集资金 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投入募 457,322,670.28 集资金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总额 是否 截至期 已变 项目可行 末投资 更项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进度(%) 目(含 投资总额 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3)= 部分 化 (2)/(1) 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宏川仓储新建项目 否 297,782,358.64 297,782,358.64 298,518,604.81 298,518,604.81 100.25% 2019 年 12 月 - 不适用 否 南通阳鸿扩建项目 否 180,000,000.00 180,000,000.00 158,804,065.47 158,804,065.47 88.22% 2019 年 3 月 536,202.37 不适用 否 偿还银行贷款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477,782,358.64 477,782,358.64 457,322,670.28 457,322,670.28 - - 536,202.37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 无 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 无 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 无 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 无 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 无 3 整情况 2018 年 4 月 9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8,395.56 万元。截至 2018 年 12 置换情况 月 31 日,公司以募集资金额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 18,395.56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无 资金情况 2018 年 6 月 1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不超过 12,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2018 年 6 月 19 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日,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理财产品均已到期,详见《东莞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三、(三)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 无 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继续用于上述募投项目。 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 无 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 3: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比如固定收益类的国债、银行理财产品以及其他投资产品等,在上表的“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中填写。宏 川仓储新建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大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超出部分系取得的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用于项目投资所致。 注 4:宏川仓储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销户。 4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8 年 4 月 9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公司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 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8,395.56 万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募集资金额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 18,395.56 万元。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募集资金获取收益的能力, 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以及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 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或监管机构许可的投 资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 相关合同文件,该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额度 范围内投资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2018 年 度 , 公 司 使 用 闲 置 募 集 资 金 购 买 银 行 保 本 理 财 产 品 取 得 收 益 1,258,859.44 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 品情况如下: 购买方 产品名称 投资金额(元) 起始日 到期日 预期年化收益率 南通阳鸿石 化储运有限 结构性存款 23,000,000.00 2018-6-21 2018-9-19 4.03%-4.07% 公司 南通阳鸿石 化储运有限 结构性存款 18,000,000.00 2018-9-25 2018-12-25 3.98%-4.02% 公司 南通阳鸿石 化储运有限 结构性存款 10,000,000.00 2018-6-21 2018-7-23 1.54%-3.89% 公司 南通阳鸿石 结构性存款 10,000,000.00 2018-6-21 2018-8-23 1.54%-3.95% 5 化储运有限 公司 南通阳鸿石 化储运有限 结构性存款 10,000,000.00 2018-7-27 2018-10-8 1.54%-3.99% 公司 南通阳鸿石 化储运有限 结构性存款 10,000,000.00 2018-8-27 2018-10-31 1.54%-3.95% 公司 东莞市宏川 化工仓储有 结构性存款 34,500,000.00 2018-6-25 2018-9-26 1.65%-3.86% 限公司 东莞市宏川 化工仓储有 结构性存款 42,000,000.00 2018-6-21 2018-7-25 3.95%-4.35% 限公司 共赢利率结 东莞市宏川 构 21074 期 化工仓储有 20,000,000.00 2018-7-26 2018-8-29 3.90%-4.30% 人民币结构 限公司 性存款产品 中信理财之 东莞市宏川 共赢保本步 化工仓储有 步高升 B 款 22,000,000.00 2018-7-27 2018-8-30 最高 2.60% 限公司 人民币理财 产品 合计 199,500,000.00 - -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 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8 年度,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 确、完整披露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管理也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范性文 6 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 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内容一致。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 合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7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朱则亮、章启龙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19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