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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川智慧: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19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2018 年度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和《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

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对公司资本运作情况、重大事项决策、生产

经营、财务管理等进行了全面检查、监督,较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

职能,保障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促进了公司的规

范运作。

     现将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监事换届及补选情况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于 2018 年 6 月 19 日任期届满,经公司第一届

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职工代表大

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并通过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刘彦先生为公司第二届

监事会主席。

     2018 年 11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陈世新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甘毅先生因工作原因向监事会提出辞任申请。为保证公

司监事会组成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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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的规定,公司通过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18 年第六

次临时股东大会及职工代表大会,于 2018 年 12 月 24 日补选钟晓女

士、雷姣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公司监事会换届及补选工作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程序进行,有效保

障了公司监事会工作的衔接。

     (二)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8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进行监事会会议的筹备、召集、召开。

报告期内共召开 14 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第
                  2018 年 1 月 1 日    1、《关于收购东莞宏元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十五次会议
                                       1、《关于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第                         5、《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018 年 2 月 1 日
十六次会议                             6、《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议案》
                                       7、《关于确认公司 2017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8、《关于批准公司 2015-2017 年度财务报告报出的
                                       议案》
                                       1、《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订
第一届监事会第
                  2018 年 3 月 21 日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十七次会议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第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2018 年 4 月 9 日
十八次会议                             资金的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第
                  2018 年 4 月 18 日   1、《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十九次会议
                                       1、《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第一届监事会第                         2、《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
                  2018 年 4 月 25 日
二十次会议                             议案》
                                       3、《关于 2018 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银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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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构性存款的议案》
                                       1、《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关于聘请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第
                  2018 年 6 月 1 日    3、《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十一次会议
                                       的议案》
                                       4、《关于新增商业保理业务相关会计估计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
                  2018 年 6 月 19 日   1、《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一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
                  2018 年 7 月 31 日   1、《关于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二次会议
                                       1、《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第二届监事会第
                 20180 年 8 月 17 日   2、《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三次会议
                                       报告》
第二届监事会第
                  2018 年 9 月 10 日   1、《关于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四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                         1、《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18 年 10 月 23 日
五次会议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
                 2018 年 12 月 05 日   2、《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六次会议
                                       3、《关于补选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                         1、《关于向福建港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
                 2018 年 12 月 11 日
七次会议                               的议案》

     二、监事会履职情况

     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列席公

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并依法对公司决策程序、内控制度执行和日常

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审查。

     (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内控体系,公司股东大

会、董事会以及公司治理运作规范,各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过程中无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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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运作规范、有效,资金状况良好,

未发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状况。公司

年度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8 年度

情况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依照法

律、法规的规定,保证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中,交易

双方遵循了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没有

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

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对外担保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

况,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

保的有关规定。

     (六)现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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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并依照法律规定

积极、主动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审计部按照规定对现金管理情

况进行检查,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在确保日常经营正常

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信息披露管理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度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准确、

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严格进行遵守内幕信息管理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等违规情形,

有效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八)内部控制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较为

规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配备到位。各个

内控制度均得到了有效的贯彻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和实施对公司的经

营管理等各个环节起到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能够适应公司现

行的管理要求和发展要求,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

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2019 年度工作计划

     2019 年度,监事会将会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依法对公

司董事会及管理管理人员的日常履职、公司内部经营管理及财务状

况、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情况、重大事项及其履行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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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进行有效监督,推动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特此报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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