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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川智慧: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2019-07-23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19-049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宏川

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8]320 号)核准,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完成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

证券”)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东莞证券指

派朱则亮先生、章启龙先生具体负责保荐及持续督导工作。根据中国

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东莞证券需

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限

为该次发行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即持续

督导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0 日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由于发行需要,公司聘请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担任公司本次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保荐机构,并签订了相关的保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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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河证券具体负责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工作及发行

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为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

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

督导工作。因此,公司与东莞证券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协议,

东莞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银河证券承接,银河证券指派李

欣静女士、朱晓丹女士(简历附后)负责具体的保荐及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对东莞证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期

间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23 日




                              2/3
附件:



    一、银河证券简介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证券行业领先的综合性

金融服务提供商。2007 年 1 月 26 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中国

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发起设立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收购原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0 年 8 月成立,性

质为国有独资证券公司)相关业务及资产。银河证券以打造航母

券商、建设现代投行为战略目标,秉承创新、合规、服务、协同

的企业价值观,始终聚焦国家战略实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服

务居民财富管理,践行企业社会责任,坚持实现公司价值、股东

回报、员工利益与社会责任的有机结合。

    二、保荐代表人简历

    李欣静 女,保荐代表人。曾参与永清环保非公开发行、钧

达股份可转债等再融资项目;红豆杉、科汇电自等新三板挂牌项

目。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朱晓丹 女,保荐代表人,拥有法律职业资格。曾参与步步

高 IPO、汇嘉时代 IPO、恒实科技 IPO、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IPO、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

等项目;山川秀美、飞天经纬等新三板挂牌项目。具有丰富的投

资银行业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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