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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川智慧: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2020-02-25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川智慧”或“本

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现金方式受让

华润化学材料有限公司持有的常州华润化工仓储有限公司 56.91%的

股权及至溢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常熟华润化工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要求,本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

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后认为:

   1、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

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报批事项和尚需

呈报批准的程序,已在本次重组预案中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

的风险作出特别提示。

   2、截至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日,除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告

已披露的事项外,交易对方已经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

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不存在出资不实或

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3、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合法拥有标的资产,能实际控

制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本次交易不
会影响上市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独立

性。

   4、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有利于上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独

立性、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综上,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四条规定的说明》之盖章页)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