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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川智慧: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2-25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

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

条件及要求。

    二、《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以下

简称“预案”)、公司与各相关方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等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方案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三、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

构成关联交易。

    四、本次交易有利于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

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

关联交易、增强独立性,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为本次交易目的,公司拟聘请具有相关资格证书及专业资质

的专项审计机构与评估机构,该等机构及其经办会计师、评估师与公

司及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之间除正常的业务往来关系外,不存在其他

关联关系,具有充分的独立性,其进行审计、评估符合客观、公正、

独立的原则和要求。

    六、本次交易系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通过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进

行,常熟华润化工有限公司 100%股权竞价底价为 16,208.00 万元,常

州华润化工仓储有限公司 56.91%股权的竞价底价为 24,699.00 万元,

本次转让为联合转让。根据公告的交易方式,上市公司被确定为受让

方。本次交易最终交易价格即为本次股权转让之转让标的的合计挂牌

底价 40,907.00 万元。本次交易价格系市场化定价,定价原则符合《重

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

    七、预案已详细披露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审批事项及程序,并对可

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交易事项的总体安排。待本次交易

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就本次交易事项的相关内容再次

召开董事会会议进行审议时,公司独立董事将就相关事项再次发表意

见。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高香林   巢志雄   肖 治




                                              2020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