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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川智慧: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0-02-26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专业管理人才及核
心骨干,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
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
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

下,公司拟实施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

    为保证公司本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
办法。


    第一条 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股权激励

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
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二条 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能力、态度等进行评价,考核评价做到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以实现股
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
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第三条 考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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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办法适用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在公司(含子

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含独
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
女。


    第四条 考核机构及执行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
导和审核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行政中心、财务中心、总经理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负责具体考核工作,
负责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报告工作。


    (三)行政中心、财务中心、总经理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
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第五条     绩效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

    本激励计划在 2020 年-2022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

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业绩
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考核指标:营业收入增长率
                                      考核年度             2020 年       2021 年       2022 年
以 2018 年营业收入为基
数,考核各年度营业收入         预设最高指标(B)             70%          150%           180%
增长率(A)                    预设基础指标(C)             50%          120%           150%
                               A≥B                       D=100%
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长 A<B 且 A≥C                       D=A/B*100%
率指标完成度(D)
                       A<C                               D=0

    注:上述所列营业收入为:1、公司合并报表经审计数据;2、包括仓储综合服务收入

(储罐仓储综合服务收入、化工仓库仓储综合服务收入)、中转及其他服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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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
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
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公司注销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相关评价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
核评价结果分为“优良”、“良好”、“合格”、“待改进”、“不合格”五个等级,分
别对应行权系数区间如下表所示:
     评价结果              优良     良好             合格         待改进           不合格

个人行权系数(Z)       90%-100%   70%-89%      50%-69%          20%-49%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各期实际行权数量=各期可行

权额度×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指标完成度(D)×个人行权系数(Z)

     激励对象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第六条 考核期间与次数


     (一)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每期股票期权行权的前一会计年度。


     (二)考核次数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0-2022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年考核一次。


     第七条     考核程序


     公司行政中心、财务中心、总经理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

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

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第八条 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及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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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员工直接主管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2、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行政中心、财务中心、总

经理办公室等相关部门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或等级。

    3、考核结果作为股票期权行权的依据。

    (二) 考核记录归档


    1、考核结束后,行政中心、财务中心、总经理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应保留绩效
考核所有考核记录档案。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案保存。


    2、为保证绩效记录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上不允许涂改,若要重新修改或重新
记录,须由当事人签字。


    3、绩效考核记录保存期 5 年。对于超过保存期限的文件与记录,由公司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统一销毁。


    第九条 附则

    (一)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

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
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二) 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股权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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