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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川智慧: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3-24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0-031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0 年 3 月 19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

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

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慎核查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授予日)》后,监事会认为:截至授予日,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

为公司在职员工,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持有或合计持

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经核查,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1/3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

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

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监事会同意以 2020 年 3 月 23 日为授予日,授予 87 名激励对象

合计 1,000.00 万份股票期权。

    具体详见刊登在 2020 年 3 月 24 日《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

    律师发表了结论性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 2020 年 3 月 24 日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上海嘉坦律师事务所关于

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

书》。

    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具体详见刊登在 2020

年 3 月 24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上海信公

                                2/3
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

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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