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0-036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 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341,317,50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含 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宏川智慧 股票代码 002930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军印 王明怡 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立沙岛淡水河口南 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立沙岛淡水河口南 办公地址 岸东莞三江行政楼 岸东莞三江行政楼 电话 0769-88002930 0769-88002930 电子信箱 grsl@grgroup.cc grsl@grgroup.cc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系一家创新型石化产品物流综合服务提供商,主要为境内外石化产品生产商、贸易商和终端用户提供仓储综合服务 及其他相关服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仓储综合服务、中转及其他服务、物流链管理服务三大业务,具体如下: 1、仓储综合服务:依靠公司码头、管线、储罐、装车台等为客户提供货物一体化服务,业务涉及装卸及仓储全过程。 1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2、中转及其他服务:包括过驳、中转、车船直卸、船只补给等业务,不涉及仓储过程。其中,过驳是指将货物从船只 经码头转运至其他船只的服务;中转和车船直卸是指利用公司码头及管线资源将货物直接输送至客户储罐或者槽罐车的服 务;船只补给是指为码头过往船只提供补给的服务。 3、物流链管理服务:通过服务输出,利用公司管理能力,为客户提供仓储物流一体化服务,主要包括仓储代理服务、 过程管控服务。其中,仓储代理服务是指为客户提供货物存储期间的安全、品质检测、货权监管、代办出入库等服务;过程 管控服务是指为客户物流全过程提供时间、损耗、品质管控等服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019 年 2018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7 年 营业收入 485,946,770.69 398,085,273.12 22.07% 364,554,480.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5,804,786.27 102,710,073.67 41.96% 92,134,325.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41,672,363.35 98,373,159.16 44.02% 90,346,873.05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0,065,295.88 15,756,702.28 1,931.30% 228,423,287.5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3 0.45 -4.44% 0.5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3 0.45 -4.44% 0.5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08% 6.41% 1.67% 7.97%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17 年末 资产总额 3,579,523,265.34 2,879,875,170.18 24.29% 1,896,820,814.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849,821,388.49 1,772,153,979.81 4.38% 1,216,702,769.28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117,961,687.17 120,915,543.65 122,031,301.13 125,038,238.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2,996,998.37 39,804,840.30 34,916,259.20 28,086,688.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42,612,211.27 37,373,260.33 34,636,044.54 27,050,847.21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6,661,869.34 77,977,129.80 87,690,999.81 87,735,296.93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 报告期末表决权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 33,733 一个月末普通股股 30,427 恢复的优先股股 0 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 0 东总数 东总数 东总数 优先股股东总数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广东宏川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2.49% 110,880,000 110,880,000 质押 42,840,000 东莞市宏川化工供应链 境内非国有法人 17.86% 60,974,368 60,974,368 质押 21,420,000 有限公司 南靖百源股权投资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4.98% 16,998,800 0 企业(有限合伙) 东莞市宏川广达投资管 境内非国有法人 4.43% 15,120,000 15,120,000 理企业(有限合伙) 林海川 境内自然人 4.10% 14,000,000 14,000,000 广东中科白云新兴产业 境内非国有法人 0.62% 2,100,000 0 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潘建育 境内自然人 0.57% 1,930,320 0 廖静 境内自然人 0.57% 1,930,320 1,930,320 莫建旭 境内自然人 0.52% 1,788,800 0 东莞市科旺网络能源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0.50% 1,710,000 0 限公司 1、广东宏川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林海川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东莞市宏川化工供应链有限公司为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3、廖静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海川之弟之配偶。 除上述情况之外,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不适用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3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度,在全球经济增长有所放缓、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增多的情况下,我国提质增效的发展趋势并未因内外部复杂 环境而改变,持续致力于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着力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通过改革创新释放市场主体活力, 保持经济稳中有进的韧性;但内外部的不确定、不稳定因素仍有所增加,经济仍存在下行压力,企业发展面临一定的不确定 性。 报告期内,公司运营储罐罐容较上年增加了25.36万立方米,运营储罐罐容总计达到138.39万立方米;运营化工仓库面积 较上年增加了约1.31万平方米,增幅为144.72%。公司依托现有的经营、管理优势,在积极开拓市场和持续推进创新服务的 同时,强化职能管理、严控成本费用,实现营业收入48,594.68万元,同比增长22.07%;在加大生产投入的同时,公司强化 职能管理、严控成本费用,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580.48万元,同比增长41.96%。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 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比上 营业利润比上 毛利率比上年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毛利率 年同期增减 年同期增减 同期增减 仓储综合服务 455,612,724.50 285,701,118.33 62.71% 23.37% 35.07% 5.44%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 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 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 (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批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参见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十二节之五、44重要会计 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4月,公司通过新设立子公司东莞市宏川智慧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公司持有东莞市宏川智慧物流发展有限公司100%股 权,东莞市宏川智慧物流发展有限公司被纳入合并范围; 2019年12月,公司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中山嘉信100%股权,中山市嘉信化工仓储物流有限公司被纳入合并范围; 具体见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十二节之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海川 2020年3月27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