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 1-2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 1-5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关于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0)第 441ZA3346 号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宏川智慧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编制《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是宏川智慧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 对宏川智慧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合理确信上述《2019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不存在重大错报。在审核工作中,我们 结合宏川智慧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 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宏川智慧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与实际存放及使用情况相符。 1 本鉴证报告仅供 宏川智慧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高虹 中国注册会计师 邢向宗 中国北京 二O二O年三月二十七日 2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8〕320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18年3 月14日采用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股) 股票6,083.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53元。截至2018年3月20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51,887.9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109.7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7,778.24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 [2018]00016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45,732.27万元,尚未使用 的金额为2,197.5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2,045.97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25.7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理财产品收益125.89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专户摘要 金额 1、募集资金净额 477,782,358.64 2、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479,297,584.16 (1)2018 年度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83,955,591.24 (2)2018 年度投入项目资金 273,367,079.04 1 募集资金专户摘要 金额 (3)本报告期投入项目资金 21,974,913.88 3、募集资金的增加 1,515,225.52 (1)2018 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256,982.00 (2)2018 年度理财产品收益 1,258,859.44 (3)本报告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3,300.78 (4)本报告期销户时结算并转入基本账户 -3,916.70 4、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企业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 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 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16年6月16日经本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8年3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 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9年12月31 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 资金。 2018年度,本公司子公司宏川仓储用于储罐新建项目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 于2018年10月23日依法办理完成对应募集资金专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虎门支 行(8114801013400209888)、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朗分行(590003601007166)的销 户手续,本公司及宏川仓储就前述募集资金专户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虎门支 行、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朗分行、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 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报告期内,本公司子公司南通阳鸿用于储罐扩建项目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 于2019年3月8日依法办理完成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松山 2 湖 支 行 ( 940101230900002195 ) 、 兴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八 卦 岭 支 行 (337050100100291982)的销户手续,本公司及南通阳鸿就前述募集资金专户与广东南 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松山湖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八卦岭支行、保荐机 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全部 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8年4月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8,395.56万元,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由其出具《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 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8]002259号)。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募集资金获取收益的能力,依据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第一 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及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累计总 额不超过12,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有保本承诺或监管机构许可的投资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在额 度范围内投资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2018年度,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取得收益1,258,859.44 元。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形。 3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公司没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 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0年3月27日,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出具了《关于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核查报告》,专项核查报告认为,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 用情况与已披露内容一致。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相关规定,不 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7日 4 附表1: 201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总额 477,782,358.6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1,974,913.8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79,297,584.1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项目达到预 是否已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是否 承诺投资项目 定可使用状 目(含部分变更) 资总额 (1) 金额 金额(2) (3)=(2)/(1) 效益 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态日期 承诺投资项目 宏川仓储新建仓储项目 否 297,782,358.64 297,782,358.64 - 298,518,604.81 100.25 2020年4月 — — 否 南通阳鸿扩建储罐项目 是 180,000,000.00 180,000,000.00 21,974,913.88 180,778,979.35 100.43 2019年3月 18,431,439.42 —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477,782,358.64 477,782,358.64 21,974,913.88 479,297,584.16 — — 18,431,439.42 合计 — 477,782,358.64 477,782,358.64 21,974,913.88 479,297,584.16 — — 18,431,439.42 — — 由于南通阳鸿扩建项目主体工程于2019年3月才达到预定使用状态,尚不足一个完整年度,而预计效益系以年度进行的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预计,暂时不具有可比性。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2019年4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内容调整的议案》,同意变更“南通阳鸿石化储运有限公司扩建储罐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主要变更涉及缩小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目总罐容、取消车台车位及停车场建设等,及公司拟将取消储罐建设的H区用于公司装卸车站新建项目。2019年5月10 日,该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8年4月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8,395.56万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元,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由其出具《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8]002259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2018年6月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有效(2018年6月19日,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度,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 本理财产品取得收益1,258,859.44元,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形。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无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3: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比如固定收益类的 国债、银行理财产品以及其他投资产品等,在上表的“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中填写。 宏川仓储新建仓储项目、南通阳鸿扩建储罐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大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超出部分系取得的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用于项目投资部分。 注4: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销户。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