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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川智慧: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巢志雄)2020-03-28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9 年度,本人作为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

  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

  规定,勤勉尽责、独立公正地行使独立董事的职权,维护了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9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19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仔细阅读董事会审议的所

  有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

  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在董事会上依法审慎行使表决权,

  对讨论的公司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

  票,没有弃权、反对的情形。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

  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

  程序。

       2019 年任职期内,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2019 年任职期间   亲自出         委托出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大会
                                              缺席次数
召开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亲自出席          次数

      11            11             0             0            否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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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9 年度重大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2019 年 1 月 7 日,本人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中对关于 2019

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9 年 2 月 26 日,本人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中对关于调

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数量、关于向

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9 年 4 月 17 日,本人对公司拟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

审议的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于

2019 年 4 月 18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中对关于 2018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内容调整、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关

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预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关于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

填补措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承诺、关于制定《可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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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

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关于未来三年(2019-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9 年 8 月 28 日,本人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中对关于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

况、关于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

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9 年 9 月 27 日,本人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中对关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9 年 10 月 29 日,本人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中对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9 年 12 月 4 日,本人对公司拟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上审议的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暨关联担保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

于 2019 年 12 月 5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中对关于公司申请

银行授信暨关联担保发表了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本人未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委员,2019 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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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本人均准时参加会议,并认真查阅会议议

案及相关材料,依据本人专业知识提出建议并行使表决权。

     四、现场检查工作

     在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合理安排现场工作时间以

及充分利用参加现场会议机会,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及向公司相关人员

了解情况,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公司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及

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以保障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公平、公正、

真实、准确、完整。公司 2019 年度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专注政策法规动向,提升自身履职能

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在履职过

程中利用专业知识更好的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六、公司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公司需要在发展过程中坚持对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的重视,在公

司经营与治理过程中完善公司制度规范,为公司利润稳步增长和公司

长期发展提供良好保障。

     七、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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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联系方式:chaozhix@mail.sysu.edu.cn

     2020 年度,本人将继续履行诚信与勤勉义务,以自己的专业知

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

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巢志雄

                                                  2020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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