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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川智慧: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0-03-28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0-038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9 年度合

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45,804,786.27 元,母公司

2019 年度实现净利润 117,005,787.24 元。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公司拟按照 2019 年度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1,700,578.72 元,加上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 229,734,731.13 元,

截 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的 实 际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261,900,473.65 元。

    公司 2019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41,317,50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 元(含税),同时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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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派送红股 0 股。派发现金

股利含税金额总计 102,395,252.40 元,占母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的

87.51%,占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的

39.10% , 剩 余 未 分 配 利 润 转 结 以 后 年 度 分 配 ; 转 增 金 额 为

102,395,252.40 元,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

余额。

    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期间因

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

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综合考

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

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及《未

来三年(2019-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对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

规定,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

股说明书》、《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及《未来三年

(2019-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要求,综合考

                                  2/3
虑了目前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

意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

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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