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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川智慧: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公告2020-03-28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0-042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

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 2019 年 1 月 24 日召开了 2019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决定授予 66 名激励

对象合计 100.00 万份股票期权、授予 8 名激励对象合计 50.00 万股限

制性股票。

    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


                                1/5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数量的议案》,因公司 1 名股票期权激

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其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将本次激励计

划调整为授予 65 名激励对象合计 98.50 万份股票期权、授予 8 名激

励对象合计 5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并确定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为

2019 年 2 月 26 日。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因公司 1 名股票期权

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其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经审议决定对其

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00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股票期权数量由

98.50 万份减少至 97.50 万份。

    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因公司 2 名股票期

权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均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经审议决定对

该部分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总计 1.00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股票期权数量由 97.50 万份减少至 96.50 万份。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公司 20 名股票

期权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未达标,不符合第一期股票期权

的行权条件,经审议决定对该部分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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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0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股票期权数量由 96.50 万份减少至

74.10 万份。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根据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 2018 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27.17 元/股调整为

19.19 元/股,股票期权数量由 74.10 万份调整为 103.74 万份。

    二、本次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情况说明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相关评价制度实施。激励

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良”、“良好”、“合格”、“不合

格”四个等级,分别对应行权系数如下表所示:
     评价结果        优良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行权系数        100%        80%        60%          0%

    个人当年可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行权系数

    公司本激励计划中获授股票期权的 20名激励对象因 2019年度个

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根据对应标准系数计算,其获授的 22.40

万份股票期权未达到可行权条件,公司拟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

票期权 22.40 万份进行注销。

    本次注销事宜需由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予

以办理后最终完成。

    三、本次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3/5
    本次部分股票期权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

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部分股票期权激励对象 2019 年度考

核结果不合格,不符合第一期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对其已获授但尚

未行权的第一期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

关规定,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

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部分股票期权激励对象 2019 年度考核

结果不合格,不符合第一期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

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第一期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合法、有效。”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注销已取得现
                               4/5
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4、上海嘉坦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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