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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川智慧: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公告2020-03-28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0-043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

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 2019 年 1 月 24 日召开了 2019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决定授予 66 名激励

对象合计 100.00 万份股票期权、授予 8 名激励对象合计 50.00 万股限

制性股票。

    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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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数量的议案》,因公司 1 名股票期权激

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其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将本次激励计

划调整为授予 65 名激励对象合计 98.50 万份股票期权、授予 8 名激

励对象合计 5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并确定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为

2019 年 2 月 26 日。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因公司 1 名股票期权

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其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经审议决定对其

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00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股票期权数量由

98.50 万份减少至 97.50 万份。

    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因公司 2 名股票期

权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均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经审议决定对

该部分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总计 1.00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股票期权数量由 97.50 万份减少至 96.50 万份。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公司 20 名股票

期权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未达标,不符合第一期股票期权

的行权条件,经审议决定对该部分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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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40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股票期权数量由 96.50 万份减少至

74.10 万份。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根据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 2018 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27.17 元/股调整为

19.19 元/股,股票期权数量由 74.10 万份调整为 103.74 万份。

    二、股票期权调整的主要内容

    1、调整事由

    公司 2018 年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43,798,220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00 元(含税),同时以

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派送红股 0 股。该方案已

于 2019 年 5 月 23 日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19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公司

需要对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

行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关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的规定:

    (1)数量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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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股份登记期

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

整。调整方法如下:

    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

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调整涉及的 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

期权数量共计 74.10 万份,其中包括第一期尚未开始行权的股票期权

数量 16.20 万份、第二期尚未开始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 28.95 万份及

第三期尚未开始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 28.95 万份。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经过本次调整后,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涉

及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74.10 万份调整为 103.74 万份。

    (2)价格调整

    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

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P=P0÷(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②派息

    P=P0–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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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

的行权价格。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经过本次调整后,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

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27.17 元/份调整为 19.19 元/份。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

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 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于 2019年 5月 23日实施完毕,

公司对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数量

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方法和调整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19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对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涉及的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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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草案)》的规定,对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涉及的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因此,同意公司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

及的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的股票期

权第一期等待期与限制性股票第一期限售期已届满,行权与解锁条件

已成就;本次调整和行权与解锁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股

票期权行权数量及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解锁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规定;行权与解

锁的激励对象、行权的股票期权与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股票期权

的行权价格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4、上海嘉坦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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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期行权与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相关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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