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中 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宏 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川智慧”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对宏川智慧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 慎核查,核查情况和保荐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8〕320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 6,083.00 万股, 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8.53 元。截至 2018 年 3 月 20 日,公司共募集资金 51,887.99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4,109.75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7,778.24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 字[2018]000161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具体使用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专户摘要 金额 1、募集资金净额 477,782,358.64 2、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479,297,584.16 (1)2018 年度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83,955,591.24 (2)2018 年度投入项目资金 273,367,079.04 (3)本报告期投入项目资金 21,974,913.88 1 3、募集资金的增加 1,515,225.52 (1)2018 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256,982.00 (2)2018 年度理财产品收益 1,258,859.44 (3)本报告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3,300.78 (4)本报告期销户时结算并转入基本账户 -3,916.70 4、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 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 2016 年 6 月 16 日经 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从 2018 年 3 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 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 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 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2018 年度,公司子公司宏川仓储用于储罐新建项目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并已于 2018 年 10 月 23 日依法办理完成对应募集资金专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东莞虎门支行(8114801013400209888)、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朗分行 (590003601007166)的销户手续,公司及宏川仓储就前述募集资金专户与中信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虎门支行、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朗分行、保荐机构东 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南通阳鸿用于储罐扩建项目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 已于 2019 年 3 月 8 日依法办理完成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 2 司东莞松山湖支行(940101230900002195)、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八卦岭 支行(337050100100291982)的销户手续,公司及南通阳鸿就前述募集资金专户 与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松山湖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八卦 岭支行、原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 协议》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已全部注销。 三、2019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8 年 4 月 9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公司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 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8,395.56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由其 出具《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8]002259 号)。 2019 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募集资金获取收益的能力, 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及 2018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 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或监管机构许可的投资产品或进行定 3 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该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内投资额度 可循环滚动使用。 2019 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形。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9 年度,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 与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 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内容一致。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 使用情况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 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欣静 朱晓丹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3 月 27 日 5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477,782,358.64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1,974,913.8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79,297,584.1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截至期 项目可 是否 是否已变 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行性是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 本年度实现的 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 更项目(含 进度(%) 定可使用状 否发生 投资总额 额(1) 额 投入金额(2) 效益 预计 部分变更) (3)= 态日期 重大变 效益 (2)/(1)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宏川仓储新建仓储项目 否 297,782,358.64 297,782,358.64 0.00 298,518,604.81 100.25% 2020 年 4 月 - — 否 南通阳鸿扩建储罐项目 是 180,000,000.00 180,000,000.00 21,974,913.88 180,778,979.35 100.43% 2019 年 3 月 18,431,439.42 —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477,782,358.64 477,782,358.64 21,974,913.88 479,297,584.16 — — 18,431,439.42 — — 合计 477,782,358.64 477,782,358.64 21,974,913.88 479,297,584.16 — — 18,431,439.42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由于南通阳鸿扩建项目主体工程于 2019 年 3 月才达到预定使用状态,尚不足一个完整年度,而预计效益系以年度进行的预计,暂时不具有 6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可比性。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无 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无 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无 地点变更情况 2019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调整的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案》,同意变更“南通阳鸿石化储运有限公司扩建储罐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主要变更涉及缩小项目总罐容、取消车台车位及停车场建设 方式调整情况 等,及公司拟将取消储罐建设的 H 区用于公司装卸车站新建项目。2019 年 5 月 10 日,该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8 年 4 月 9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8,395.56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 投入及置换情况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由其出具《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 字[2018]002259 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无 充流动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 2018 年 6 月 1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 7 品情况 超过 12,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2018 年 6 月 19 日,公司 2018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 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取得收益 1,258,859.44 元,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形。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无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无 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无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 3: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市公司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比如固定收益类的国债、银行理财产品以及其他投资产品等,在上表的“用闲置募集资 金投资产品情况”中填写。 宏川仓储新建仓储项目、南通阳鸿扩建储罐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大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超出部分系取得的利息收入及投 资收益用于项目投资部分。 注 4: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销户。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