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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川智慧: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0-04-21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0-061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0 年 5 月 6 日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为:2020 年 5 月 6 日下午 14:50 开始,


                                1 / 14
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为:2020 年 5 月 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6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 年 4 月 27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区礼宾路松科苑 1 号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拟审议如下议案:
                               2 / 14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购买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逐项表决);

   2.01 交易对方

   2.02 交易标的

   2.03 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2.04 支付方式

   2.05 交易对价的支付期限

   2.06 过渡期间损益的安排

   2.07 债权债务安排

   2.08 资产交割

   2.09 决议有效期

   3、审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4、审议《关于本次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

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5、审议《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8、审议《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产权交易合同的议案》;

   9、审议《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

                             3 / 14
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10、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

资产购买相关事项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聘请中介机构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议案》;

    12、审议《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备考审

阅报告的议案》;

    13、审议《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

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14、审议《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摊薄公司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

措施的议案》;

    15、审议《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的

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的议案》。

    议案 1 至议案 15 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暨由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根据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

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

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刊登在 2020 年 4 月 3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4 / 14
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

件的有效性的说明》、《常熟华润化工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常州

华润化工仓储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常熟华润化工有限公司相对于

太仓阳鸿石化有限公司的投资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常州华润化工

仓储有限公司相对于太仓阳鸿石化有限公司的投资价值资产评估报

告》、《备考审阅报告》、《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

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

性发表的意见》、《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摊薄即期回报及填

补措施的说明》,以及刊登在 2020 年 4 月 21 日《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

议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刊登在

2020 年 4 月 21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和《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重

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等。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5 / 14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购买条件的议案》             √
                                                                  √
     2.00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象
                                                            的子议案数:9
     2.01      交易对方                                           √
     2.02      交易标的                                           √
     2.03      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
     2.04      支付方式                                           √
     2.05      交易对价的支付期限                                 √
     2.06      过渡期间损益的安排                                 √
     2.07      债权债务安排                                       √
     2.08      资产交割                                           √
     2.09      决议有效期                                         √
     3.00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关于本次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4.00                                                         √
               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5.00                                                         √
               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
     6.00                                                         √
               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
     7.00      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        √
               准的议案》
     8.00      《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产权交易合同的议案》         √
               《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
     9.00                                                         √
               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
    10.00                                                         √
               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公司聘请中介机构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
    11.00                                                         √
               议案》
               《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备
    12.00                                                         √
               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
    13.00      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       √
               公允性的议案》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摊薄公司即期回报情况及相
    14.00                                                         √
               关填补措施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
    15.00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         √
               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

                                   6 / 14
            产重组的情形的议案》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20 年 4 月 28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2)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礼宾

路松科苑 1 号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

字样。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

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

真方式以 2020 年 4 月 28 日 17:00 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7 / 14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出席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

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3、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立沙岛淡水河口南岸东莞三江港

口储罐有限公司行政楼

   邮政编码:523000

   电话:0769-88002930

   传真:0769-88661939

   联系人:李军印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4、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1 日


                           8 / 14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说明

    1、投票代码:362930

    2、投票简称:“宏川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赞成、反

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

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

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 年 5 月 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6 日(现场股

                              9 / 14
东大会召开当日)9:15,结束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6 日(现场股东大

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

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




                              10 / 14
附件二:



                           回 执



   截至 2020 年 4 月 27 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广东宏川智慧物流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召开的 2020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



附注:

   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日期:




                            11 / 14
   附件三: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 先 生 /女 士 ) ( 身 份 证 号

   码:                             )代表本人(单位)参加广东宏川智慧物

   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5 月 6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

   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备注       赞成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100                                                  √
            提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购买条
  1.00                                                 √
            件的议案》
                                                       √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           作为投票对
  2.00
            议案》                                 象的子议案
                                                     数:9
  2.01      交易对方                                   √
  2.02      交易标的                                   √
  2.03      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
  2.04      支付方式                                   √
  2.05      交易对价的支付期限                         √
  2.06      过渡期间损益的安排                         √
  2.07      债权债务安排                               √
  2.08      资产交割                                   √
  2.09      决议有效期                                 √
  3.00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不构成               √

                                        12 / 14
        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
4.00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        √
        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
5.00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
        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
6.00    (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       √
        议案》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
7.00                                        √
        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
        准的议案》
        《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产权交
8.00                                        √
        易合同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
9.00    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      √
        有效性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
10.00   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        √
        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公司聘请中介机构为本次
11.00                                       √
        交易提供服务的议案》
        《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
12.00   告、评估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      √
        案》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
        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
13.00                                       √
        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
        允性的议案》
        《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摊薄公司即
14.00   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的议        √
        案》
        《关于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
        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
15.00                                       √
        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的不得参与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的
        议案》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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