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川智慧: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5-26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
场,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
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
存放及使用违规的情形。
二、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
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就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对即期回报摊薄
的影响进行分析,并制定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的分析、相关填补措施均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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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高香林 巢志雄 肖治
2020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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