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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川智慧: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7-15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0-091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0 年 7 月 10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

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 2020 年 7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

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具体方案的议案》

    公司已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出具的《关于核准广东宏川智慧

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317 号)。该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67,000.00 万元

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

    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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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具体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7,000.00

万元(含 67,000.00 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设定为:第一年 0.4%、第

二年 0.6%、第三年 1.0%、第四年 1.5%、第五年 1.8%、第六年 2.0%。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20.25 元/股,不低

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的

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初始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募集说明

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总量;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募集

说明书公告日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5
    4、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照债

券面值的 108%(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

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

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67,000.00 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余额包销。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

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2)网上发行: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

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3)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成员的

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

有权放弃配售权。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

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宏川智慧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1.5099 元可

                              3/5
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的金额,并按 100 元/张转换为可转债

张数,每 1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可转换公

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的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负责办理具体事

项。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立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

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公司将开立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

项存储和使用。同时,公司及拟实施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的子公司(福

建港丰能源有限公司)将与保荐机构、相应的拟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

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以上事项授权

                                 4/5
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具体办理。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7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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