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川智慧: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7-30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
一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通过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方式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用于相关募投项目,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满
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以及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
次增资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增资事
项。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高香林 巢志雄 肖治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