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川智慧: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20-08-24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0-117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以下简称“合作协议”)
为意向性协议,是双方签署具体合作相关协议的原则性指引。
2、本次合作协议的签署对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最近三年来不存在签署框架协议或意向性协议无后续进
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协议签署概况
公司与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志股份”)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在东莞市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约定以促进双
方友好协作、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加强双方在各自业务领域的优势互
补和全方位合作,实现强强联合。
本次签署的合作协议为意向性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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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名称: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龙大伟
注册资本:125,301.1919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玉屏东大街 299 号
经营范围: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
司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除外);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
业务;日用化学产品、专用化学用品(化学危险品除外)的开发、经
营;咨询服务、物业管理、纸、纸制品、生活用纸、卫生系列产品的
经营;食用油脂及油料的经营;医院投资管理;技术咨询、技术发开、
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液晶电子、信息功能材料产品、生物工程、医
药中间体、汽车零配件、机械电子等产品的开发、经营;资产管理、
资产受托管理、实业投资及管理、企业收购、兼并、资产重组的策划。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诚志股份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诚志股份系一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上市公司,经营情
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主要内容
1、合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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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业领域内合作
基于公司是国内知名的民营化工仓储集团,以及领先的行业仓储
服务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诚志股份在生产、贸易等环节所需的仓储
物流服务优先选择与公司合作,公司根据市场行情,优先为诚志股份
安排储罐罐容,并提供有市场竞争力的仓储价格。
(2)资本领域内合作
双方作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上市公司,依托双方业务覆盖
广、产业链延伸长等优势和特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
充分发挥上市公司优势进行资本合作,在资本市场符合预期,满足法
律法规要求及监管规则允许的前提下,双方有意愿进一步探讨资本领
域的合作事宜,包括认购/参与非公开发行股票、可转债、公司债券、
并购基金等。
(3)双方本着“和谐共建、发展共进”的原则,在信息共享、
人才交流、文化互融等方面进行深入沟通合作并建立紧密和高效的信
息沟通机制,通过双方管理层之间进行不定期会晤和沟通等交流方
式,共建、共享、共融来实现双方发展共进。
(4)双方积极支持对方发展,宣传对方形象,维护对方声誉,
通过双方优势互补,利用各自领域的业务能力和资源,不断促进双方
的品牌价值提升,并共同探寻、拓展新的合作领域。
2、本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是双方签署具体合作相关协议的原
则性指引。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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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协议有效期为十年。若双方或任何一方,欲在本协议期满
后终结本协议,应于协议届满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双方建立紧密和高效的信息沟通机
制,将作为长期、重要的战略合作伙伴,利用各自领域的业务能力和
资源,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实现双方发展共进。
从长远来看,产业方面的合作有助于公司凭借在石化仓储领域的
品牌优势和经营管理优势为合作方提供优质服务,将对公司主营业务
的发展及市场竞争力的提升产生积极影响,并对保障公司主营业务收
入的稳定提供助力;资本领域的合作将有利于充分发挥双方上市公司
优势,资本运作项目的开展将有利于增强双方战略合作粘性,有助于
双方进一步探索协同发展战略模式。
本合作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具体合作事项尚待双方签订相关正
式合同予以进一步明确。本次合作协议的签署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
或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公司因履行合作协议对诚志
股份形成依赖的情形。后续随着合作协议具体内容进一步推进,将有
助于双方互助双赢,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合作协议为意向性协议,协议有效期为十年,具体合
作相关正式合同的签署将根据其具体内容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本合
作协议的履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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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情况:
(1)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6 日与相关方签署了《关于福建港丰
能源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框架协议》,协议内容及执行情况详见《关
于签署股权收购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8)、《关于
调 整 收 购方 式并终 止 股 权收 购框架 协 议 的公 告》( 公 告 编号 :
2018-085)。
(2)公司子公司东莞市宏川化工仓储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6 日与相关方签署了《合作协议书》,协议内容及进展情况详见《关
于子公司签署日常经营重大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0)、
《关于子公司签署日常经营重大意向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0-082)。
2、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在本次合作协议签署前三个月内,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动;其在
未来三个月内也不存在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情况及股份减持计划。
七、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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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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