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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川智慧: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2020-12-01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0-140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

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

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使用累计总额不超过 5 亿元的自有闲

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本次投资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

加公司收益;

    2、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3、投资额度:总额度不超过 5 亿元,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

以循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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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5、投资品种: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的专业理财

机构管理的理财产品,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

投资等及以上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

    6、实施方式:在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子公司法定代表

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本次公司投资于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投资期限

在 12 个月以内的专业理财机构管理的理财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

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

同及协议文件,包括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

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中心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

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

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

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中心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

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于每个季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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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

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定期报告编

制要求对报告期内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予以披露。

    三、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对公司未来 12 个月的资金情况的预计,公司在确保日常经

营正常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如公司因重大项目投资或经营需要资金

时,公司将终止进行投资理财以保证公司资金需求。因此,进行投资

理财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公司本次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维持日常

经营正常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

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通过进

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

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

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方意见

    1、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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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

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亦不

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

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此议案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

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上述资金使用行为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宏川智慧本次拟使用自有

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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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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