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川智慧: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12-01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
六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
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
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
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高香林 巢志雄 肖 治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