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川智慧: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1-04-23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0 年度,本人作为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
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
规定,勤勉尽责、独立公正地行使独立董事的职权,维护了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0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仔细阅读董事会审议的所
有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
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在董事会上依法审慎行使表决权,
对讨论的公司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
票,没有弃权、反对的情形。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
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
程序。
2020 年任职期内,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2020 年任职期间 亲自出 委托出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大会
缺席次数
召开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亲自出席 次数
19 19 0 0 否 0
1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0 年度重大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2020 年 1 月 20 日,本人对公司拟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上审议的对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暨
关联担保、关于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相
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于 2020 年 1 月 21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中对关于公司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关于子公司申
请银行授信暨关联担保、关于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公司及关联
方提供担保、关于 2020 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0 年 2 月 24 日,本人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中对关于
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0 年 2 月 25 日,本人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中对关
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0 年 3 月 23 日,本人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中对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0 年 3 月 26 日,本人对公司拟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上审议的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
可意见;并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中对
关于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2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预计、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以及限制性股票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关于延长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相关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
2020 年 4 月 1 日,本人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中对关
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0 年 4 月 20 日,本人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中对《广
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本次交易方案具
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0 年 4 月 30 日,本人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中对关
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
数量、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数量
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0 年 5 月 24 日,本人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中对关
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
3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相关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0 年 7 月 14 日,本人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中对关于
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关于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0 年 7 月 29 日,本人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中对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0 年 8 月 6 日,本人对公司拟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
议上审议的关于子公司及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公司及关联方
提供担保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于 2020 年 8 月 7 日在第
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中对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关于子公司及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公司及关联
方提供担保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0 年 8 月 26 日,本人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中对关
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0 年 10 月 26 日,本人对公司拟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
议上审议的对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
意见;并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中对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调整、关于 2021 年度使用自有闲置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关于公司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相关事项发表
4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了独立意见。
2020 年 11 月 30 日,本人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中对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本人未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委员,2020 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因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
情况未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本人均准时
参加会议,并认真查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依据本人专业知识提出
建议并行使表决权。
四、现场检查工作
在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合理安排现场工作时间以
及充分利用参加现场会议机会,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及向公司相关人员
了解情况,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公司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及
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以保障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公平、公正、
真实、准确、完整。公司 2020 年度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专注政策法规动向,提升自身履职能
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在履职过
程中利用专业知识更好的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六、公司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公司需要在发展过程中坚持对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的重视,在公
司经营与治理过程中完善公司制度规范,为公司利润稳步增长和公司
长期发展提供良好保障。
七、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联系方式:chaozhix@mail.sysu.edu.cn
2021 年度,本人将继续履行诚信与勤勉义务,以自己的专业知
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
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巢志雄
2021 年 4 月 22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