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川智慧: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4-23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拟
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法律、法规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同意将《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事
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将有利于满足福建港能项目建设的
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次关联担保符合
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同意将《关于子公司申请
银行授信并接受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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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高香林 巢志雄 肖治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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