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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川智慧: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21-04-23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川智慧”或“公司”)发行可转
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之
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和保荐意见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港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港能”)拟向
中国工商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申请 30,000.00
万元银行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 10 年。公司、关联方林海川和潘俊玲拟为本次
银行授信事项提供最高额为 30,0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林海川为公司
本次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提供反担保;福建港能拟为本次银行授信事项提供
其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并在项目建设完成后追加提供房屋所
有权、主要机器设备作为抵押担保。

    2、林海川先生为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潘俊玲女士系
林海川先生之配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
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担保事项所涉关联自然人为林海川先生和潘俊玲女士,林海川先生
为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潘俊玲女士为林海川先生配偶。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
    控股子公司福建港能拟向工商银行申请 30,000.00 万元银行授信额度,授信
期限为 10 年。公司、关联方林海川和潘俊玲拟为本次银行授信事项提供最高额
为 30,0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林海川为公司本次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提供反担保;福建港能拟为本次银行授信事项提供其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
权作为抵押担保,并在项目建设完成后追加提供房屋所有权、主要机器设备作为
抵押担保。

    上述申请授信及担保相关协议目前尚未签署,在以上额度范围内,具体授信
金额、授信方式、担保期限等最终以实际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

    (二)定价依据

    为支持福建港能经营发展需要,关联方为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银行授信是基于福建港能经营发展需要,有助于促进子公司业务发
展,支持公司的战略发展。福建港能投产进程稳步推进,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较
好的偿债能力。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因公司持有福建港能 94.15%股权,
福建港能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在管理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本次担保风
险可控,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关联方林海川和潘俊玲为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将不会收
取任何费用,是为了帮助福建港能顺利取得银行授信,是其支持公司发展的体现,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
认为,本次担保行为是为满足福建港能申请银行授信所提供的,福建港能为公司
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在经营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本次担保风险可控,未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关联董事林海川先生、林南通先生对该事项进行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已经独
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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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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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
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欣静                 朱晓丹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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