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川智慧: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5-12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1-044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
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5 月 7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
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
决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3 名。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
注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部分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结果对
应的行权系数未达到 100%,对合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第一期部分
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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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合法、有效。
具体详见刊登在 2021 年 5 月 13 日《证券时报》及 2021 年 5 月
12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0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律师发表了结论性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 2021 年 5 月 12 日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
务所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之法律意
见书》。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
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业绩考核指标已达成,满足《2020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设定的第一个行权期的可行权条件,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 86 名激
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同意董事会为达到考核要求的激励对象办
理当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事宜。
具体详见刊登在 2021 年 5 月 13 日《证券时报》及 2021 年 5 月
12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0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1-046)。
律师发表了结论性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 2021 年 5 月 12 日巨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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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
务所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期行权相关事
宜之法律意见书》。
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 2021 年 5 月 12 日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上海信公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期行权相
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慎核查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授予日)》后,监事会认为:截至授予日,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
为公司在职员工,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持有或合计持
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经核查,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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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监事会同意以 2021 年 5 月 11 日为授予日,授予 119 名激励对象
合计 1,000.00 万份股票期权。
具体详见刊登在 2021 年 5 月 13 日《证券时报》及 2021 年 5 月
12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激励对象
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
律师发表了结论性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 2021 年 5 月 12 日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
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 2021 年 5 月 12 日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
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独
立财务顾问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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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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