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 拟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将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 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次关联担保符合法 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同意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 授信并接受子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1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 页】 独立董事: 高香林 巢志雄 肖治 2021年6月1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