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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川智慧: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2021-06-18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1-061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林海川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增持公

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公司实际控制人、董

事长、总经理林海川先生拟于 2021 年 1 月 23 日起未来 6 个月内,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

100 万股且不超过 200 万股,增持价格不高于 22 元/股。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增持公司

股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于 2021 年 2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增持公司股

份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增持公司股份

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收到林海川先生出具的《股份增持计划
                                  1/5
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林海川先生以自有资金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

6 月 16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999,942 股,占公司

2021 年 6 月 11 日总股本的 0.22%。

    自 2021 年 1 月 23 日至 2021 年 6 月 16 日,林海川先生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在二级市场增持公

司股份共 1,999,953 股,占公司 2021 年 6 月 11 日总股本 0.45%,本

次增持计划已在承诺期限内实施完毕。具体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林海川先生;

    2、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持有公司股份情况:林海川

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8,200,000 股,通过广东宏川集团有限公司间

接控制公司股份 144,144,000 股,通过东莞市宏川化工供应链有限公

司间接控制公司股份 79,266,678 股;

    林海川先生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股份 241,610,678 股,占公

司当时总股本的 54.42%;

    3、林海川先生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前 12 个月内未披

露增持计划;

    4、林海川先生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前 6 个月,不存在

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


                               2/5
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林海川先生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拟增持股份的数量:增持数量不低于 100 万股且不超过 200

万股;

    3、拟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22 元/股;

    4、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或自筹资金;

    5、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

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增持计划

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7、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也

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8、本次增持股份不存在锁定安排,将按照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通过二级市场购买股份的相关规定自动锁定;

    9、林海川先生承诺:本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进

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交易、窗口期交易及短线交易等行为,在本次增

持股份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主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增持股数   增持股份占   增持均价
股东姓名       增持日期           增持方式
                                               (股)     总股本比例   (元/股)
           2021 年 2 月 5 日    集中竞价交易    473,230       0.11%        18.55

           2021 年 2 月 25 日   集中竞价交易    110,300       0.02%        18.24
 林海川
           2021 年 2 月 26 日   集中竞价交易    416,481       0.09%        17.90

           2021 年 6 月 15 日   集中竞价交易    475,000       0.11%        1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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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 6 月 16 日      集中竞价交易     524,942       0.12%         15.73

                            合计                   1,999,953          0.45%            -
   注:1、总股本为 2021 年 6 月 11 日的公司股本;
       2、增持股份占总股本比例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间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
   入原因造成。


    四、增持计划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计划前持有股份                本次增持计划后持有股份
股东姓名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林海川             18,200,000             4.09%         20,199,953             4.54%

   注:总股本为 2021 年 6 月 11 日的公司股本。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林海川先生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股份

241,610,678 股,占公司 2021 年 6 月 11 日总股本的 54.35%;本次增

持计划实施后,林海川先生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股份 243,610,631

股,占公司 2021 年 6 月 11 日总股本的 54.80%。

    五、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增持公司股份

计划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增持已经

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增持行为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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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

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发生变化。

    七、备查文件

    1、林海川先生出具的《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

份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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