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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川智慧: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1-08-18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

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定,建

立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良好执行;报告期内,公司所提供的担

保均为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提供的担保,并严格履行了相关

审批程序,公司未发生其他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时期发生并

延续到报告期的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等提供担保的任

何违规担保情况。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

良好执行;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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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时期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的存放与使用情况;2021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

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形,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管理

也不存在违规情形。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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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邱晓华   王开田   郭磊明




                                              202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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