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川智慧: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1-06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
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
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为参股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
意见
1、本次关联担保行为将有利于满足常熟宏智偿还借款及储罐项
目复工复产工作开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
2、为支持常熟宏智经营发展,公司为常熟宏智本次向银行申请
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林海川为公司本次提供的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关联担保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
议。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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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邱晓华 王开田 郭磊明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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