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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川智慧: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本次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2022-01-2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宏川
智慧”)拟通过宏川智慧物流(香港)有限公司,在先决条件获得满足的情况下
向龙翔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发起自愿性全面要约,以现金方式收购龙翔集
团控股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宏川智
慧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
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
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
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已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
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
《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情况
如下:
    2021年7月1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太仓阳鸿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仓
阳鸿”)设立全资孙公司苏州市宏川智慧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宏
川”),注册资本500万元。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孙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太仓阳鸿石
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仓阳鸿”)与公司参与出资的东莞市金联川创新产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联川”)共同向苏州宏川增资52,700万
元。其中,太仓阳鸿使用自有资金26,632万元、金联川使用自有资金26,068万元
对苏州宏川进行增资。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增资事项太仓阳
鸿、金联川已履行完毕实缴出资义务;苏州宏川已办理完成本次增资相关工商变
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述交易是本次交易搭建境内收购主体的步
骤,在计算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无需纳入累计计算范围。除前述
交易外,上市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12 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购买、出售重大资产的情况,亦不存在与本次交易相关
的资产购买、出售行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
有限公司本次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胡霄俊                      段毅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22 年 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