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川智慧:关于下属公司已获得不少于90%的龙翔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有效接纳的公告2022-03-18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2-021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已获得不少于 90%的龙翔集团控股
有限公司股份有效接纳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间
接控股子公司宏川智慧物流(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川香港”),
在先决条件获得满足的情况下,由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证券有限公司代
表其向龙翔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全体股东发
起自愿性全面要约,以现金方式收购标的公司全部股份(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具体可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披露的《重大资产
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2022 年 3 月 9 日,宏川香港及标的公司向标的公司全体股东发
出关于本次自愿性全面要约的综合文件。截至 2022 年 3 月 17 日下午
四点,包括标的公司原股东吴惠民、力润有限公司、港顺投资有限公
司、吴丹青、陈言安、庄日青及黄健华(合计持股 1,060,842,000 股,
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 86.91%)已依据其出具的不可撤销承诺无条件
接纳本次要约在内,宏川香港已收到总计 1,108,533,999 股的有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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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 90.82%,即本次交易在要约截止日期之前
已获得不少于 90%要约股份的有效接纳,要约综合文件所载要约的条
件已全部获得满足,要约成为全面无条件。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公
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规定及适用的美国收购要约规定,本
次交易要约将继续开放接纳,直至 2022 年 4 月 6 日下午四点。
本次交易在要约截止日期之前已获得不少于 90%要约股份的有
效接纳,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收购、合
并及股份回购守则》规定,宏川香港将通过行使其强制性收购在全面
要约下未曾收购的要约股份的权利,将标的公司私有化。如宏川香港
决定行使该等权利及完成强制性收购,标的公司将成为宏川香港的直
接全资子公司,以及将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规定申请撤回股份在香港联交所的上市地位。
公司将依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
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相关公告,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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