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川智慧: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21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基于股权收购交易对价的支付安
排进行的,以正常业务背景为依托,不属于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
作,在提升应对外汇、利率波动风险的能力的同时,增强公司财务稳
健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2、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并编制了《关于下属公司
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可以有效落实风险防范措
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衍生品交易业务已依据《关于下属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
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形成议案内容,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下属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并将该
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邱晓华 王开田 郭磊明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