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川智慧: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28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2021 年度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对公司资本运作情况、重大事项决策、生
产经营、财务管理等进行了全面检查、监督,较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
督职能,保障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促进了公司的
规范运作。
现将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
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进行监事会会议的筹备、召集、召开。报
告期内共召开 11 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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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2021 年 03 月 23 日 《关于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2021 年 04 月 13 日 2、《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核查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1、《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5、《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6、《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2021 年 04 月 22 日 7、《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关于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公司及关联方 提供担保的议案》
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0、《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
11、《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
12、《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以及限
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1、《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2021 年 04 月 27 日
2、《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说明及核查意见的议案》
1、《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2021 年 05 月 11 日 2、《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3、《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1、《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 2021 年 06 月 02 日
2、《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子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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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21 年 06 月 18 日 2、《关于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延长的议案》
1、《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021 年 07 月 07 日 2、《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3、《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1、《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021 年 08 月 17 日 2、《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关于监事津贴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2021 年 10 月 07 日 《关于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1、《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2021 年 10 月 29 日 3、《关于 2022 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关于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5、《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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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事会履职情况
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并依法对公司决策程序、
内控制度执行和日常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审查。
(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内控体系,公司股东大
会、董事会以及公司治理运作规范,各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过程中无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运作规范、有效,资金状况良好,
未发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状况。公司
年度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度
情况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依照法
律、法规的规定,保证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中,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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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遵循了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采取市场定价,没有
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
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对外担保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
况,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
保的有关规定。
(六)现金管理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并依照法律规定
积极、主动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内部审计部部门按照规定对现
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在确保日常
经营正常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信息披露管理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准确、
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严格进行遵守内幕信息管理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等违规情形,
有效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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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内部控制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进一步健全并有效实施较
为规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配备到位。各
个内控制度均得到了有效的贯彻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和实施对公司的
经营管理等各个环节起到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能够适应公司
现行的管理要求和发展要求,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
保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2022 年度工作计划
2022 年度,监事会将会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依法对公
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日常履职、公司内部经营管理及财务状
况、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情况、重大事项及其履行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
性进行有效监督,推动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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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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