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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川智慧: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邱晓华)2022-04-28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1 年度,本人作为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独立公正地行使独立

  董事的职权,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1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仔细阅读董事会审议的所

  有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

  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在董事会上依法审慎行使表决权,

  对讨论的公司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

  票,没有弃权、反对的情形。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

  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

  程序。

       2021 年任职期内,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2021 年任职期间
                  亲自出         委托出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大会
  召开董事会                                  缺席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亲自出席         次数
      次数

      6             6              0             0             否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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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1 年度重大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2021 年 6 月 18 日,本人对公司拟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

审议的关于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相关

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中,对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关

于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关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期延长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1 年 7 月 7 日,本人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中,对关于

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关

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1 年 8 月 17 日,本人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对关于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

       2021 年 10 月 7 日,本人对公司拟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

审议的关于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相

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于 2021 年 10 月 7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中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1 年 10 月 28 日,本人对公司拟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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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审议的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关于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

接受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

易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第三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中,对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关于 2022 年

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关于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

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相

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

员会委员,2021 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召开 5 次会议,本人均准时参加会议,并认真查阅会议议案

及相关材料,依据本人专业知识提出建议并行使表决权。

     四、现场检查工作

     在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合理安排现场工作时间,

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及向公司相关人员了解情况,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

营情况及公司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以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公平、公正、

真实、准确、完整。公司 2021 年度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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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专注政策法规动向,提升自身履职能

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在履职过

程中利用专业知识更好的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六、公司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公司需要在发展过程中坚持对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的重视,在公

司经营与治理过程中完善公司制度规范,为公司利润稳步增长和公司

长期发展提供良好保障。

     七、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特此报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邱晓华

                                          2022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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