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川智慧: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4-28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2-043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4 月 16 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位监
事,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3 名。会议由监
事会主席刘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 体 详 见 刊 登 在 2022 年 4 月 28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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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出具了书面确认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详见刊登在 2022 年 4 月 28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 年年度报告摘
要》(公告编号:2022-044)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2021 年年度报告》。
审计机构出具了审计报告,具体详见刊登在 2022 年 4 月 28 日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 年度审计报告》(致
同审字(2022)第 441A013588 号)。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出具了书面确认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详见刊登在 2022 年 4 月 28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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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 年第一季度报
告》(公告编号:2022-045)。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 体 详 见 刊 登 在 2022 年 4 月 28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
执行,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到位,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
况起到监督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具 体 详 见 刊 登 在 2022 年 4 月 28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 2022 年 4 月 28 日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审计机构出具了审计报告,具体详见刊登在 2022 年 4 月 28 日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
报告》(致同审字(2022)第 441A01358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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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监事刘彦回避表决。
具体详见刊登在 2022 年 4 月 28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2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表决结果:赞成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 2022 年 4 月 28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1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具体详见刊登在 2022 年 4 月 28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48)。
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 2022 年 4 月 28 日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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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
审计机构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详见刊登在 2022 年 4 月 28 日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2)第 441A008560 号)。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订的《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
规划》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及未来的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
所处阶段等因素,能实现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实际及
可持续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制订了连续、稳定、
科学的回报机制与规划,重视现金分红,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规划符
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具 体 详 见 刊 登 在 2022 年 4 月 28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
报规划》。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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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中获授股票期权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其已不符合激励条
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19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合法、
有效。
具体详见刊登在 2022 年 4 月 28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19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9)。
律师发表了结论性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 2022 年 4 月 28 日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
务所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
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中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其已不符合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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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股票限制性
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
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合法、有效。
具体详见刊登在 2022 年 4 月 28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19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2-050)。
律师发表了结论性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 2022 年 4 月 28 日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
务所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
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以及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可行权/可解除限
售条件已满足,公司 57 名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及 7 名激励对象解除限
售资格合法有效,满足《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和《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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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的第三个行权/解除限售期可行权/可解除限售条件,同意达到考核
要求的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锁当期可行权/
可解除限售部分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
具体详见刊登在 2022 年 4 月 28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19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以及限制
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51)。
律师发表了结论性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 2022 年 4 月 28 日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安杰(上海)律师事
务所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
期行权与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独立财务顾问发表了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 2021 年 4 月 23 日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上海信公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
第三期行权与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
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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