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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川智慧: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5-12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2-056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不存在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 年 5 月 11 日下午 15:20 开始,会期

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 年 5 月 1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1 日上午

9:15-9:25 和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1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

                                 1/5
    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礼宾路 6 号 1 栋一楼会

议室

    网络投票平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林海川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320,435,7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

股份 447,132,532 股的 71.664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5 人,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为 248,670,3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447,132,532

股的 55.6145%。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9 人,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71,765,3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447,132,532

股的 16.0501%。
                              2/5
    4、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

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嘉会物流(沧州)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

    赞成 320,388,84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99.9854%;反对 46,9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46%;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 71,718,462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346%;反对 46,9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

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654%;弃权 0 股,占参加本

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赞成 317,766,674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99.1671%;反对 2,669,066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

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8329%;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
                             3/5
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 69,096,296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 96.2808%;反对 2,669,066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3.7192%;弃权 0 股,占参加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五、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的彭瑶律师、李德齐律

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结论性意见: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

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

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法 律 意 见 书 全 文 详 见 2022 年 5 月 12 日 的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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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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