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审阅了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发 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将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 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次关联担保符合法 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同意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 融资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邱晓华 王开田 郭磊明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