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川智慧: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10-28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审阅了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发
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向合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向合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是为偿还其债权
人借款,调整其债权人结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
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同意将《关于向合营公
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客观性以及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需
要,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
力,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
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邱晓华 王开田 郭磊明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