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2-122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不存在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 年 11 月 14 日下午 15:20 开始,会期 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 年 11 月 1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14 日上午 9:15- 9:25 和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14 日 9:15-15:00 的 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 1/6 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礼宾路 6 号 1 栋一楼会 议室 网络投票平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林海川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309,290,16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 股份 451,915,179 股的 68.439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8 人,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为 249,560,8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451,915,179 股的 55.2229%。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1 人,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59,729,3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451,915,179 股的 13.2169%。 2/6 4、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 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合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关联股东甘毅已回避表决。 赞成 308,029,58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 61,735,434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 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赞成 309,281,864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99.9973%;反对 8,3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27%;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 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3/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 61,727,134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866%;反对 8,3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34%;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 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赞成 306,048,172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98.9518%;反对 3,241,992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 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482%;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 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 58,493,442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 94.7486%;反对 3,241,992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5.2514%;弃权 0 股,占参加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赞成 306,048,172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98.9518%;反对 3,241,992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 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482%;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 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 58,493,442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 94.7486%;反对 3,241,992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5.2514%;弃权 0 股,占参加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赞成 306,048,172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98.9518%;反对 3,241,992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 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1.0482%;弃权 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 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 58,493,442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的 94.7486%;反对 3,241,992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5.2514%;弃权 0 股,占参加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通过。 五、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的张韵雯律师、李德齐 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5/6 结论性意见:公司 2022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 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 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法 律 意 见 书 全 文 详 见 2022 年 11 月 15 日 的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5 日 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