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宏川智慧: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开展资产池业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12-27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2-130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
    暨开展资产池业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后,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经审议批准且正在履行的担保额度(即前期审议通过的

且有明确担保金额的担保额度)以及预计担保额度(即本次董事会审

议的且有明确担保金额的担保额度)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67.22%。

    一、交易及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

申请 5,000.00 万元银行授信额度,关联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

时,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东莞三江港口储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

三江”)拟与浙商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共享前述银行授信额度(以

下简称“资产池额度”),公司为东莞三江使用资产池额度提供连带


                                 1/7
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申请银行授信及相关的资产池业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关联董事林海川、林南通对该事项进行回避表决。本次关联担保事项

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与本次关联担保有关联的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次申请银行授信及相关的资产池业务、担保事项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以及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担保事项所涉关联自然人为林海川先生和潘俊玲女士,

林海川为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潘俊玲为林海川

配偶。林海川和潘俊玲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莞三江港口储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 年 4 月 22 日

    注册地址:东莞市沙田镇立沙岛淡水河口南岸

    法定代表人:李小力

    注册资本:1,200 万美元

    经营范围:经营液体化工码头及液体化工品仓储;液体化工品和


                               2/7
油品的存储、装卸、管道输送及公共保税仓服务;船舶港口服务(为

船舶提供岸电及淡水供应)(以上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化工行业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东莞三江 75%股权,通过全资子公司

宏川实业发展(香港)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东莞三江 25%股权。公司

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东莞三江 100%股权。

    2、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9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86,218.24                   84,601.39
         总负债                              51,426.89                   51,937.61
         净资产                              34,791.36                    32,663.79
         项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营业收入                             12,310.25                   16,939.31
        利润总额                              2,343.04                     3,660.53
         净利润                               2,014.71                     3,208.61
   注:2021 年度数据为经审计数据,2022 年 1-9 月数据未经审计。

    3、东莞三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及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浙商银行申请 5,000.00 万元银行授信额度,关联人林

海川及潘俊玲拟为本次银行授信事项提供最高额为 5,500.00 万元的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东莞三江开展资产池业务,共享上述银行授信额度,公

司为东莞三江使用资产池额度提供最高额为 5,000.00 万元的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


                                       3/7
    上述银行授信、资产池业务、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在以上

额度范围内,具体授信金额、授信期限、授信方式、担保期限等最

终以实际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

    五、关联担保的定价政策

    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关联人为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

额度提供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与东莞三江开展资产池业务,是为满

足公司及东莞三江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并灵活使用银行授信额度,促

进公司及东莞三江经营发展。

    公司关联人林海川和潘俊玲为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

供担保,将不会收取任何费用,是为了帮助公司顺利取得银行授

信,是其支持公司发展的体现。

    公司、东莞三江经营情况良好,均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东莞

三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在管理方面能够有效控制,担保

风险可控。

    本次申请银行授信及相关的资产池业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七、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度年初至 11 月末,公司向关联人林海川和潘俊玲(包含其

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方)提供服务的交易金额累计
                               4/7
为 1,472.97 万元,接受关联人林海川和潘俊玲(包含其控制或相互

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方)提供服务的交易金额累计为 466.60 万

元,前述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 1,939.57 万元。

    本年度年初至 11 月末,公司审议通过的关联人林海川和潘俊玲

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累计为 191,924.40 万元(其

中包含人民币 32,430.00 万元、港币 192,000.00 万元,适用汇率“港

币 1 元=人民币 0.83070 元”),关联人林海川和潘俊玲为公司及公

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所涉各项借款事宜均正常履行,不存在因公

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议批准且正在履行的担保额

度(即前期审议通过的且有明确担保金额的担保额度)以及预计担保

额度(即本次董事会审议的且有明确担保金额的担保额度)总额为

360,526.88 万元(其中包含人民币 201,032.48 万元、港币 192,000.00

万元,适用汇率“港币 1 元=人民币 0.83070 元”),占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 167.22%。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 360,526.88

万元,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 175,854.40 万元(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均为同一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时,同笔债务对应的担保额

度总额不作重复计算)。

    全资子公司太仓阳鸿通过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不超过

38,000.00 万元,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未明确具体担保金

额(具体详见《关于子公司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并由公司为其提供
                               5/7
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0));全资子公司南通阳鸿石化

储运有限公司通过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融资 50,000.00 万元,公司提供

股权质押担保及子公司提供资产抵押担保,未明确具体担保金额(具

体详见《关于子公司进行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9-089));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交割仓资质提供担保,未明确担保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内单位提供的担保,

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

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

形。

       九、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及东莞三江开展资产池业务共享不超过 5,000.00 万元

资产池额度,公司为东莞三江使用资产池额度提供最高额为 5,0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及东莞三江日常经营资金

需求并灵活使用银行授信额度,促进公司及东莞三江的日常经营发展。

       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核了本次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提供

担保暨开展资产池业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将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次关联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规

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同意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关联方


                                6/7
提供担保暨开展资产池业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董事会

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关联担保行为将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为支持公司发展,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

保,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关联担保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

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7 日



                                7/7